2014年7月4日金曜日

第12回【拿山來讀冊】 功利主義與自由至上主義

第12回 功利主義與自由至上主義

◇主題:功利主義與自由至上主義
◇主講人:林彥瑜
◇主持人:蕭民岳
◇文字紀錄:林彥瑜
◇簡介:
在正義一部曲的討論中,我們討論「死刑」,討論「殺人償命」是否可以作為一個「正義原則」。
正義是什麼?在各種不同的社會議題之中,我們都在尋求作為一個「人」,所必須依循的「正義」原則的「一致性」。

本週我們將從閱讀桑德爾的經典著作《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第一到三章,從「電車問題」出發,去討論功利主義所謂的「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作為正義原則的正當性。接著,我們將順著這個討論,去思考「自由」在「正義原則」裡面所扮演的角色。

死一個人比死五個人好嗎?
我們可以選擇的話,到底該選擇死一個人還是死五個人?
在公共政策的邏輯之中,我們該如何去衡量「利益」這件事情?

功利主義會主張,死一個人比死五個人好。
功利主義會主張,今天「最大多數的幸福」就是我們應該要遵循的正義原則。因此,都市更新、核廢料議題等等,少數的權利都是應該要被犧牲的。

而另外還有一個正義原則是,「自由至上」主義。
自由至上主義認為,器官可以任意買賣,因為我身我命歸我所有。那麼推論到最後,你情我願的人吃人,也是合理的。

於是,我們這週的正義理論主要會圍繞在邊沁及彌爾(功利主義)跟諾齊克的(自由至上主義)這兩個正義的原則之上,希望大家從這兩個正義理論基礎去思考自己內心,那把作為「正義」的尺,到底具體是什麼樣子。如果各位對以上的正義主張有所質疑,那麼請務必參加本週討論!




















 (自由至上陣營的第二個反駁中,【鉗】應為【錢】。)




一組  颱風天可不可以哄抬價格

什麼是哄抬?你是惡意的(超越市場機制)
惡意好像很難定義,怎麼樣定義超越市場的價格?
颱風天是個人選擇的問題嗎?
可以用一個表來比對情境:
  個人想哄抬/不想哄抬
  環境要哄抬/不哄抬

所以進入個人價值觀層面:
有人認為農民很辛苦,不就可以慰勞一下辛苦。
但有人就覺得是商人賺走,不是農民。
商人不是應該要人飢己飢?
經濟的角度本來就是供需的問題,天氣不好的時候運送成本會提高,不是應該要反映在價格上嗎?這也是一種考量。

除了蔬菜之外,我們還討論了房地產。到底是炒房還是供需?
有人說是供需,但有反方說炒房長期不利於社會。
但有人就說這個過程也是一個理性的,炒房炒一炒泡沫會破掉,回歸正常,所以剛剛一直在討論整個市場機制運作的問題。

我們沒有一致的結論,感性跟理性不一致,很難去討論哄抬到底是不是哄抬。
所以哄抬不是人為的結果嗎?
C: 假設災難來了,需要某個大型機具,只有某個廠商有,那就讓它往上漲,讓有錢人去擁有這個機器,所以這個狀況不是人為的嗎?
A: 這難道不是一個市場的結果嗎?
B: 這不是市場機制,而是市場失靈。這是獨占。
C: 假設機具也是看誰出的錢多,就可以去使用它處理災後的問題。請問這樣的話,這個機制有沒有問題?看誰錢多,誰就有權力。例如臺北可以買到,但雲林不行。
D: 那不就可以進口?可以提供誘因讓外國廠商進來。可以從零變成有。讓價格下降。
C: 那是不是需要時間讓這個資源,讓經濟的餅變大?雲林就要等到最後才可以救災。這樣大家可以接受嗎?
E: 需要時間。要是有一個黨,選區在雲林,那黨就可以去極儘所能把這機器放到雲林,這樣就會有人介入
B: 就像凱因斯說長期我們都死了。所以應該照顧到短期的人。如果有一個黨獨佔了市場上所有的資源,我們要遵守這個選舉機制。那這樣我們不就少了一條路?
A: 我回答我的道德答案,也沒有辦法影響結果。
C: 如果你是國家主席?
A: 我會去安排一個最理性的狀態,提供他們錢


第二組:發生船難時,可不可以人吃人?
情境:有四個人,一人生病快死了並孓然一身,其他三人都有家室。
1. 共識:大家都反對吃人,但到了最後關頭大家可以接受吃他,並且甚至可以等他自己死亡再吃。
反論:為何在最後關頭就可以吃他?

2. 但又考慮更廣的脈絡,吃人換來三條命,但這三個人活著很痛苦
反論:有些人覺得自己根本不會良心不安。

3.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若不願被剝奪生命,則也不應剝奪他人生命

4. 堅持無作為、自然法則。
反論:因饑餓而自相殘殺,不也是自然法則?

5. 若生病的人是我們的好友,情況會改變嗎?

6. 若不能吃人,那為何可以吃動物?

7. 洞穴奇案:由法律層面考量

8. 一個新的方法:每個人都先切手下來吃,就不需要有人死了。

9. 由功利主義的角度來看,最後關頭自然會決定吃人。但如果像死刑的討論一樣尊重生命權,則不會吃人(當場投票,支持與反對吃人的票數很分歧)。或論,當一個人自然死去之後,便失去「人格」,因而也就沒有「殺人」、「吃人」的問題,而虛弱的人邏輯上會先死。
反論:若那個人因個人意願或信仰,主張他死了之後其他人不可以吃他,你還是要吃嗎?

第三組  我們可不可以拿走比爾蓋茲的錢來分給窮人
大多數人都覺得可以,但一人反對,因為比爾蓋茲也是靠自己的努力賺來的。
但大家都同意透過政府制度,例如對他課高一點的稅,再分配財產給窮人。亦可預防貧富不均而造成的社會動亂。補償被他壓迫的人。比爾蓋茲也可能出於良知,把錢捐給「不像他那麼幸運的人」。

A. 蓋茲不應該把錢直接給窮人,而應該投資給大公司,或投資給全民都可受惠的技術,增加全體社會福祉。且捐錢的過程可能會造成很多浪費。
反論:公平交易徽章,確保交易過程中每個環節毫無剝削。

B. 國家本來就可以課稅,企業家不爽也可以出走。
C. 那為什麼賺多的人要被課多一點稅?

第四組  我們可不可以賣腎
正方:賣腎合乎正義道德
1. 人有兩個腎,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why not? 若加入醫院檢查確保健康的配套措施,則更無安全疑慮。
2. 自由至上。每個人有身體支配權。

反方:
1. 窮人永遠買不到腎,買的都是有錢人
2. 是否有合理化黑市買賣的疑慮?
3. 如同自殺會傳染,賣腎可能也會成為一種「潮流」。

其他:
1. 可以賣第一個腎,那可以賣第二個腎嗎?政府是否應介入此種自殺行為?
2. 若可以買賣身體器官,那誰可以先買?是嚴重性,還是按先後順序,還是按出價高低?
3. 應該訂出公平的制度(但應該如何制訂?
4. 純粹從個人價值觀的角度出發,而不考慮可能與否,這樣的討論似乎偏離現實太遠。(這樣的意見在今天的討論中一直出現)
5. 健康的腎應該物盡其用。在用於醫療用途的前提下,應當允許。























綜合討論
A: 所謂的正義或是道德,應該是要能夠一體適用,而不是依個人價值觀而不同。
B: 為什麼需要一體適用呢?
C. 每個文化跟社會都有其脈絡,因而可能有不同適用的規則。但在共享著同一文化的群體、社群中,應該可以找出普遍同意的原則。

結語
從今天的討論看到,大家有時注重個人自由,有時又注重群體利益,似乎很難找出有一致性的原則。但桑德爾建議我們不要放棄主觀的選擇;生而為人的痛苦,就是面對不同議題時可能(或者需要)做出不同的選擇。



行政事項
1.     下週預告:正義論六、七章與原住民
2.     7/25 『標的の村』放映
3.     東京都內近期活動:
7/4 fri【映画上映会蘆葦之歌@明治学院大学
7/5-7/6 sat,sun【フォーラム】内地なる植民地@早大
7/5 sat【講演】鄭弘儀来日演講
7/9 wed演講歐洲社會學會前會長Prof. Yasemin Soysal 演講:東亞跨國公民身分研究  下午1:00-3:00@東京大學本鄉校區  東洋文化研究所三樓第一會議室
7/12 fri【アジアセミナー】「アジアをめぐる人材戦略の展望」寺島文庫みねるばの森
7/18  fri【シンポジウム】アジア研究機構:沖繩基地@早大
7/19 sat【写真展Talk Event】港千尋太陽花運動攝影展(7/14-7/20)@placeM



一校:Yanting Chen
二校:陳思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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