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死刑
◇主講人:蕭逸華、陳俊朋
◇文字紀錄:林意仁
◇影像紀錄:林彥瑜、王俊硯(?)
◇內容:你覺得死刑是一個怎麼樣的刑罰?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是殺人償命?
刑的存在是否真的能嚇阻犯罪?
有人說死刑不能廢,死刑是可以具體遏止殺人犯罪;有人說死刑一定要廢除,如果認為殺人不對,國家這個機器也不應該殺人!
無論你支持死刑或是反對死刑,這個夜晚都歡迎你跟我們一起來討論關於生命的嚴肅話題。
◇導讀
世界各國死刑存廢情形簡介(地圖、數據呈現)
殺戮的艱難 vs 警長侯友宜專訪
1. 犯意的初衷
王文孝毫不悔改、湯英伸深具悔意;兩者都判死刑,合理嗎?
vs
侯友宜認為多數死刑犯的悔改都是演出來的
2. 人道的替天行道
沒有死刑方式是完全人道的,死刑犯亦有人權
vs
受害者的苦難比死刑犯所受的大得多
3. 誤判與冤罪
美國誤判比率是七比一,且生命無法挽回;若飛機失事也有這樣的比率,早該停飛了!
vs
台灣的審判制度嚴密,每個死刑都經過仔細的審查
◇影片賞析:民視異言堂&日本某節目
◇分組討論
第一組
反對死刑論點 :
死刑並非最好方式 ,國家無權殺人,死刑也無法給被害者家屬想要的結果。
犯罪者亦受累於社會結構 ,社會不應糾結於死刑本身 。
贊成死刑論點 :
死刑有存在價值,但判斷標準待商榷;誤判會發生,但不應因噎廢食。
一命償一命 ,且終身監禁依現行體制仍能假釋。
其他討論 :
廢死的使命感如何產生?
由於司法制度問題叢生,只好廢除死刑 。
犯罪率除了死刑之外還有許多其他因素,不能一概而論 。
國家是否可以成為定義各種「罪」(例如內亂外患罪)的最高裁決者?
第二組
反對死刑論點 :
A:最大的原因是自己基本上不相信這個國家 。
B:假設由受害者的直系親屬來執行,如果連家屬都不願意執行,那還要執行嗎?
關於冤案:美國由1976年至今,透過DNA鑑定,發現有兩百多宗冤案,其中十八件為死刑。其他國家會做得比美國更好嗎?
贊成死刑論點 :
若有更嚴酷的死刑,嚇阻作用更高 。
第三組
罪大惡極者在你面前,你會殺他嗎?
[會] :
如果具體知道他做了什麼事情,就會殺他;但若不知道具體內容,則不會 。
[不會] :
因為我是小孬孬,知道他該死但沒有勇氣殺他。
若能不必用直接的方式,而是間接地殺他(例如按鈕)。
其他討論
A:死刑不能說是國家殺人,而是代理、替天行道。
B:可是用白色恐怖來看,難道不是國家殺人?
C:死刑存廢不應由民意、百分比來決定。
D:修復性正義若完美,則可以不必有死刑;但台灣制度不完美。
E:同意任何人做錯事都應接受懲罰,但我們不必成為殺人者才能懲罰他人。
關於報應 :
被害者應當有途徑報復加害者
→完美的終身監禁不就是報應嗎?
關於冤案:是否能夠避免冤案,討論者各執一詞;有人覺得只要有一人因冤案而死,死刑就沒有存在的正當性。
第四組
反對死刑論點 :
死刑冤案之不可恢復性。
若有可替代的完美途徑,則可廢除死刑。
死刑犯本身可能是社會的產物;但對立意見認為,現代人有自由,相應的就是責任(康德論點)。
關於死刑與犯罪率的關係,在測量上有困難,無法排除其他可能影響因素。
贊成死刑論點 :
若認為死刑比終身監禁更殘酷,則應讓受刑人自行選擇;或許有人寧死不願監禁呢。
從社會契約論的角度來看,若個人對社會有危害,則國家有權力懲罰個人;若從主權論觀點,則國家自然而然有權執行死刑。
◇綜合辯論(分成贊成死刑與反對死刑兩邊)
贊成死刑方提問
1. 假設司法系統完美、沒有冤案的問題,你們是否支持死刑?
A: 即使沒有冤案,也支持廢除死刑。就國際而言,死刑的意義在於將個人與社會永久隔離,若此則終身監禁即可代替死刑。
2. 請陳述其他贊成廢除死刑的理由?
3. 若廢除死刑,而加害人不知悔改,並且可能假釋的話,是否可能出獄後再犯?不只是殺人,而可能是毒販、種族屠殺。
A: 若終身監禁則無此問題。並且,威嚇並無效果。
4. 問題不在威嚇,而在於死刑是否要作為國家的最高刑罰?假設有冤案,而死刑凍結,但仍是國家的最高刑罰,各位可以接受嗎?
A:廢死的歷史脈絡在於二戰屠殺猶太人帶出人類是否有權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議題。
5. 問題癥結在於,我們是否預設國家為邪惡?國家是否會利用死刑為惡?若覺得死刑不可接受,但為什麼可接受剝奪自由之刑?為什麼又可以接受國家傷害自然環境?
A: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制度,但是有相對之下沒有那麼糟糕的制度。
最後的底線是生命本身。邪惡可以不考慮手段,但正義則必須考慮手段。
6. 若加害者的人權重要,那被害者的人權呢?
A:還給被害者人權的手段,與死刑未必相關。死刑可以在情感上取得平衡,但未必與被害者的人權有關。
反對死刑提問
1. 有什麼死刑能辦到但終身監禁辦不到的事嗎?為什麼覺得死刑比終身監禁要好?
A:因為剝奪生命權。
Q:但不完滿、受折磨的生命,有比較好嗎?
A:但若生命是至高無上,則誰有權叛人死刑?
A:終身監禁者在牢中有勞動,並不是純粹關著。
Q:這麼說來,廢死只是便利的方式,無涉人權?
Q:總而言之,人們無法簡單判定生命權比自由權重要。
2. 為什麼國家可以被當作是正義的象徵?
A:國家是代理的機關,不只負責以牙還牙。
◇結辯
贊成死刑方 :
死刑是對正義的比較合適的補償。爭點在於什麼是懲罰的適合手段,因而衍生出生命權與自由權的爭議,針對這一點對方並沒有作出回應。死刑的範圍可能越來越小,但是它應該存在。
在不存在完美司法系統的情況下,努力的方向是更加完善制度與技術。
反對死刑方 :
若同意一命抵一命,則黑道的做法則是最可以接受的,而國家是最大的黑道(合法使用暴力者)。並且,判斷誰有罪,也是國家的職權,如此更加危險。
為了維持國家的正義,必須考慮手段。
為什麼一定要論證生命權與自由權?為什麼殺人就一定要償命?此一前提對方並未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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