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6日土曜日

第38回【拿山電影院】漢納鄂蘭 真理無懼


◇講題:轉型正義第一彈—漢納鄂蘭 真理無懼
◇導讀:鍾宜庭(早大政治經濟學部),以及神秘嘉賓:江教授
◇記錄:許祐禎
◇時間:五月六日 (五)晚上 18:30
◇地點:早稻田大學 22館 717教室
◇簡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十年後,國際社會清算戰犯的動作仍雷厲風行。
摧殘上百萬尤太人性命的最終解決方案(The Final Solution)的簽署與執行者:阿道夫・艾希曼(Otto Adolf Eichmann),在1960年於戰後輾轉逃亡的過程中遭以色列情報特務局綁架。1961年四月,艾希曼被以戰爭罪、違反人道罪等十五條罪名起訴,於耶路撒冷接受審判。
電影敘述同一時期為The New Yorker撰寫該審判一系列報導的漢娜鄂蘭,經過現場觀察和大量歷史分析提出了「邪惡的庸常性(the banality of evil)」的概念解釋供稱「一切只是依法行事」的艾希曼。在極度專制威權的清況底下,是如何對應,並同時放棄了思考、奉命行事。
本次讀書會將先放映電影【漢納鄂蘭:真理無懼】,接著藉由電影進入鄂蘭的思想體系,共同思索在極權體系下,人們是如何放棄自己思考的能力並將自身融入權力架構;而國家機器以「公」之名行不義之時,決策者、執行者、社會群體在公義、道德上應該如何被理解。
而,在轉型正義的標準之下,我們又應該如何在鄂蘭的思想體系裡回頭面對我們的土地所乘載的歷史記憶:那段橫跨百年的反覆壓迫、世代殖民和碾壓剝削的酸楚和罪業?
邀請您和我們一起細細梳理鄂蘭的政治哲學,並放入自己的記憶、情感和脈絡。

電影前情提要:










映後神秘嘉賓現身座談:
轉型正義與鄂蘭的關係
國民黨專制威權時代裡面,默許國民黨所作所為的國民以至於整個社會都是有責任的,鄂蘭的觀察指出「平庸的邪惡」其實跟默許這些邪惡的社會全體有關,江教授也說當人們討論起「正義」,必須要從自身開始檢討,不要因為困難無解而放棄思考、也不要放棄思考自己在社群裡面的意義,為什麼選擇沈默吞聲、為什麼選擇起身反抗,因為當我們放棄了思考以後便進入了邪惡。

江教授分別舉了德國和韓國對待戰時回復工作的例子,德國保存了當時的跟戰爭侵略有關的建築遺物,而南韓選擇拆除一切與日本侵略相關的戰時記憶,甚至還有一波大量砍伐櫻花樹的風潮,直到某位學者研究發現事實上櫻花是自韓國輾轉傳到日本的才停止。也由此提問台灣社會的人民要追求的是哪種轉型正義?相較於韓國的處理方式,江教授表示更支持德國採取「原地保留」的做法,在追究責任的時候,應該要將整體社會的追求納入考慮,是否是能有助於達成一個更為多元、多樣的社會,一個能兼容不同聲音的健康社會。而關於保留與拆除、對過去的責任清算,都與當時的社會全體都相關,要保有原則,不只是檢討他人而已,也思考身在社群其中自己的責任。他表示他非常欣賞漢納鄂蘭的原因正是因為鄂蘭並不只是以個人的角度去審視自己遭受壓迫的這段歷史,反而選擇去解釋整個體制為什麼納粹會出現、為什麼個人能服膺一個極權政權而放棄思考自身的行為是否造成對他人的侵害。身為一個猶太裔,漢納鄂蘭並沒有去迴避納粹對猶太人迫害中,猶太人責任的問題。

另外,江教授還推薦了一部敘述南斯拉夫底下波士尼亞種族屠殺紀錄片《故郷の村で…(Pretty Village)》,因為種族的問題,一個800人的村子的人互相屠殺,最後僅50人生還,而殺人兇手大多都是自己的鄰居。究竟人們是如何走上瘋狂的呢?一個集體的排除他者的意識,會如何危險?假設目前在台灣有百分之60的人支持獨立,其餘百分之40的人反對,這不應該僅僅只是交由民主程序來解決而已,而屏棄其他百分之40的人的聲音。

現場提問:

追求正義是需要付出代價,但即使付出代價也喚不回正義的時候應該如何面對?

以六四天安門事件為例,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站起來為不公不義發聲的,相較於台灣2014年的太陽花運動,也不是應該感謝國民黨,儘管清場有法律是的依據,但也的確在不使用武力清場是為一政治認知上的文明;然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的時代背景也與當代不同,共產黨的政策方針也會有所不同,或許兩相類比不是那麼適合。不過,是各人的選擇而塑造了歷史事件,是一群不怕死的人選擇挺身而出所創造的歷史事件。但難道不願意站出來反抗的人就應該被譴責嗎?實際上並沒有人有資格去譴責任何一個人的選擇的,不過事實是社會的全體都有一份責任,是全體社會的默許而支撐了極權政府的形成。在譴責他人以前,應該先檢討自己為什麼選擇不發聲,但是因著每個人都是不同的,有各自迥異的遭遇和選擇,也有其在社會應扮演的角色,或許經過思考以後默默地做自己能為社會全體公益做的事情也未嘗不可。

艾希曼如果最後沒有被判處死刑的話會對社會產生什麼影響?
從當時漢娜鄂蘭對艾希曼的審判提出解釋的時候遭到非常嚴厲的抨擊來看,艾希曼的死刑判決應該是沒有辦法避免的。為了追求回復性的正義,這場審判在實質上更接近一場表演,二戰時因為艾希曼簽署「最終解決方案」而造成600萬名猶太人的死亡應該要由一個能被指認的對象來承擔。
又如果艾希曼並沒有被求處死刑,一整個猶太人的歷史可能因此改寫。在猶太人社群的理解裡面,納粹是加害者,而猶太人的被害者意識者主導了這場審判,戰後清算是針對加害者而來的,並未仔細梳理猶太人自身在大屠殺裡面的責任。這個現象也能在當代的中國和日本的關係裡面見到,中國在面對戰爭時期侵略的被害人意識,中國持續質疑日本關於戰爭責任追究的不完全以及道歉的誠意,日本新的世代也困惑為何需要一再為自己不曾參與過的戰爭感到抱歉。也一如台灣社會裡面對日本統治時期的檢討總居於受害者視角,激起仇視的意識,反而當要檢討起國民威權時代的人權侵害、反身思考自己土地的處境的時候,便採取「那些不過是以前時代的事,要和平相處不要撕裂群群」的態度。江教授表示,人的卑微就是在這處,批判別人總是容易的,檢討起別人總是不遺餘力,但在面對自己社群裡面發生的事情的時候卻總是寬容許多。他說他深深佩服的是漢納鄂蘭的原則,不因為場合和地方放棄思考真理。

社會對漢納鄂蘭的負面評論到什麼時候才有所翻轉?

艾希曼的審判是在1961年的時候舉行,直到1990年代左右,美蘇冷戰結束,歐美思考大轉變,兩大強權的鬥爭中告一段落。然而當歐美世界的人們所氣的美好世界並未到來,東歐乃至於非洲地區都有種族屠殺發生,如此大規模的屠殺在極權主義控制底下反而未有所聞,歐美學界開始反身思考,試圖尋找辦法解釋此等慘絕人寰的事件發生以及如何避免,政治哲學也因而獲得重視。

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的未來應該如何放在轉型正義的脈絡底下處置?

江教授建議採取德國的做法,形式上的建築留下來,留下紀錄見證在建築個人崇拜、塑造極權象徵所耗費的人力物力,也讓後代有機會見證威權時代的遺跡。中正紀念堂作為台灣社會一個時期的象徵物,應當思考的是整體社會要追求的價值是什麼,是如何回復、補償受害者的損失,進而和歷史和解共生,抑或只是一種政治上鬥爭的手段。江教授也表示實體建築保留下來後,呈現的方式有很多可以發展的空間,比如說內部改成白色恐怖的紀念館,記錄國民黨專制威權統治底下把證據留存下來,不要貪求拆除建築物的一時之大快人心,而應當更重視實體保留下來後續的教育工作,否則「正義」只會流於當權派的政治手段和工具。江教授更以今年甫全面執政的民進黨版本《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為例,此處所指的「轉型正義」實際上更為接近政治鬥爭手法,將重點放追討國民黨黨產讓該黨在下次選舉時失去優勢,只檢討國民黨在威權時代的人權侵害,迴避陳水扁時代也能達成落實正義的機會,應該是共同適用同一原則去檢視各黨在歷史上應共同承擔的責任。作為社會全體的一份子,每個人都應該轉型正義,應該思考個人在社群裡的意義,為什麼只追究國民黨、而忽視更前面的政權的侵害,切勿僅只停留在政治正確的層面上,而應追求整個社會對過去的理解、和解和未來能攜手共存。



吳乃德老師兩千年的文章提到,轉型正義的成功攸關著九零年代第三波民主化之後,各個新的民主國家面對過去的罪惡及體制型犯罪之時是用什麼手段去做,以及如何處理還存在的加害者。為什麼有些國家成功,有些國家看起來是完全失敗;為什麼也些國家可以和解,有些則是落入永無止境的政治內鬥,其實有很多角度可以切入碳討,每個國家的發展不同。轉型正義的核心議題還是現在和未來的政治目的,特別是針對當權的政治權力而言,他一定有一個核心的目的。因此,轉型正義很容易淪為政治鬥爭的手段,反而忽視了他本質的「正義」的成分。


江教授表示不大能接受轉型正義這個概念,轉型正義是政治鬥爭的一個觀念。應該不是叫轉型正義。類似這種觀念的政治手段只有一種應該有的樣貌,就是像德國人在戰後的作法。
轉型正義類似一個口號,在戰後的第三世界有很多的革命,審判之前的政權的罪行。單就這個我是沒有意見,但我們在這之中忽略的是這個社會跟所謂正義之間的關係。
更進一步表示不贊成跟共產黨一樣去清算一個人,所贊成的是去好好思考我們如何將這段歷史保存下來。受害者的補償是一定要做的,不過更應該追求的是如何讓一個社會中的人真正的反省,才能達到一個更和平的共存的社會。在政權跟政權的轉換之中,若沒有先要求這樣的目標,醜惡的人性必定會將我們扭曲,並促使我們用轉型正義這樣的名號進行正義鬥爭。
我們在追求轉型正義的過程之中是否把一個意識形態的理想目標包含了進來?思想是否受到別人的影響?是否會受到政治團體的利用跟污染?這都很難說。
我們還太粗淺,太幼稚,太無力去追求真正的「轉型正義」,所以在那之前,我們能做的是先追求像德國一樣的記憶、保存以及反省的那種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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