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3日土曜日

第39回 【拿山來讀冊】行動的思辨:怎麼共生?怎麼和解?

◇主題:轉型正義第二彈—行動的思辨:怎麼和解,怎麼共生?
◇導讀:楊剛(早大政治經濟學部)
◇時間:五月二十日 (五)晚上 18:30 
◇地點:早稻田大學 22館 719教室(暫定)
◇簡介:
承接上週的內容,本次讀書會將更深入鄂蘭的思想體系。
從平庸的邪惡出發,我們進入人的條件,了解在鄂蘭的眼中,
人類行為應該如何被理解和分析、這些行為對個人與社會的價值為何,
而人應該賦予自己怎樣的權力、創造怎樣的功業,才能自聰明的裸猿晉升至人類的層級。
作為唯一一種有時間觀和歷史的物種,人類是怎麼帶著歷史和記憶活在當下?
我們是如何在當代社會中創造範疇,孕育一個個不一樣的版本的史觀,更進一步地讓它們溝通、互滲與碰撞?
而我們應該如何完成來自先人的囑記和託付?又應該如何面對數十年前所犯下的錯誤?
在遺忘和記憶之間的差別是什麼?失去歷史的結果是什麼?
如果我們不想失去歷史,那我們應該揀選哪一些歷史來記憶?用什麼方式來記憶?
而我們傾全國之資源和力量在記憶過去,能不能算是停滯不前、了無建設?
而這樣的努力,是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政治方向?
實務上,我們可以怎麼思考台灣和東亞各國的轉型正義進程?
而在新政府和新國會之中,我們已經看到/可以期待看到怎麼樣的作為?
這些作為和言行,是不是鬥爭?是不是內耗?
邀請您跟我們一起細細思考這些來自百年的反覆壓迫、世代殖民和碾壓剝削,
在我們的身上沾黏的問題。


作為上一場電影播放會的電影播放會的後續討論,這場讀書會仍然會提到漢娜鄂蘭在耶路撒冷對艾希曼的觀察,和鄂蘭對邪惡的思考和想法。

為了銜接,會先提到《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在《平凡的邪惡》中我們會進入鄂蘭對邪惡的思考和論說,連接至與《極權主義的起源》之間的比較。

這次的讀本主要是漢娜鄂蘭所著之《人的條件》。在《人的條件》中,我們會探討鄂蘭對「人」這種生物的論述與期許。再來,我們會進入到在這種架構上,人跟歷史之間有什麼關係,我們應該用什麼眼光來看歷史,不管是光明的那面還是黑暗的那面。最後,我們會檢視新國會和今天甫上任的新政府在面對歷史的罪業的時候採取了什麼樣的態度和行動(政治行動)和結尾(行動政治)。

導讀的參考文獻大抵是導讀者手中所有的鄂蘭的著作:《過去與未來之間》、《責任與判斷》、《馬克思與西方政治思想傳統》、《論革命》、《政治的承諾》、《心智生命》、《平凡的邪惡》、《人的條件》、《極權主義的起源》等等;同時也參考了《國家暴力與過去清算》等轉型正義相關著作。

同時也特別感謝波士頓哲學星期五與葉浩老師,由於主題極為相似,該次座談之紀錄文對今天的導讀的架構有極大的參考價值。

鄂蘭的政治學說作為西方政治的直接繼承者,在提到鄂蘭的人的條件之前,我們必須提到中世紀政治思想的其中一個重點。
中世紀政治哲學強調思考。思考是人的靈魂在步向永生之前,在人世間唯一有意義的建設。
鄂蘭的政治哲學強調沉思
沈思即是在綜合多種資訊之後,在自己的思想中達成的一個平衡點。如果說聽取以各種知識的過程是線,那沈思即是連接在線的另外一端一個一個的節點。


艾希曼

艾希曼最知名的職務便是在執行與擘劃「最終解決方案」裡有重要地位,再曲折地逃亡至阿根廷,並在那生活了十年後,於1960年遭以色列情報特務局綁架,並秘密運送至以色列。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艾希曼的名字在紐倫堡大審中被受審的親衛隊成員和數個集中營官僚提起數次,艾希曼並沒有在紐倫堡大審中遭到起訴:紐倫堡軍事法庭設立的目的是針對「罪刑不受限於特定地域的罪犯」,亦即只有行為不受地域限制的主要戰犯才會在紐倫堡受審,而艾希曼的活動範圍和部署之所以可以遍佈歐洲,那也並非因他的地位重要到可以不受地域原則的限制,而是因他的職責和任務,就是集中並驅逐散步歐洲各地的尤太人。而耶路撒冷審判的本質和在波蘭、匈牙利、希臘、蘇俄等個別國家所的審判一樣:是針對對該國民族的迫害,在該國境內的審判。

  艾希曼在審判中荒謬地認為自己在做的僅僅是職責內的工作,是有絕對的責任去實行並服從的:他沒有做錯任何事,他被起訴的原因也不是因個人行為,而是國家行為。艾希曼對自己的行為毫無避諱,反而在訊問和受審時露出略為「得意」的神色。艾希曼認為自己在自己的職責上表現地十分出色,他不覺得自己的工作和正面的、積極的、殘虐的屠戮尤太人之間有太多必然的關連,職責本身邪惡不邪惡也不是他關心的重點。

艾希曼對屠殺畫面表現出明顯的反感,但他絕不會說「看看我對這些人做了多麽可怕的事!」而是會說「為了完成使命而必須忍受的景象有多麽可怕!壓在我肩膀上的重擔有多麽沈重!」;對在真空石油公司未得到工作上的成就感的艾希曼來說,納粹的宣傳手法和口號、目睹萬湖會議中所有的元首和政府機關的菁英在積極地提出達到自己有機會參與的目標的方案的經驗,完整的內化了責任:在這種情境下,艾希曼丟棄了所有的罪惡感。而除了在別動隊的內部報告中,在納粹德國的其他文書中,「屠殺」、「滅絕」等字眼皆被「最終解決方案」、「撤離」、「特殊處理」等語言取代,在艾希曼的工作和他在東歐看到的恐怖畫面之間又加了數層濾鏡。

兩種惡

不管是什麼樣的政體、什麼樣的行政,總會有領導,也總會有官僚。當在建立一個極權國家時,除了必須有元首之外,同時也要有鋪天蓋地,甚至涉及整個國家的共犯結構,才得以運作。

鄂蘭對邪惡的思想架構主要被描述在《極權主義的起源》和十年後的《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之中。

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之中,鄂蘭主張極權主義源自反猶主義、帝國主義和極權主義在民族國家中的崛起,當民族主義國家體系保障無國籍人之人權時,民族中心主義和普世人權價值產生衝突,而極權主義得以在這之中得到成長空間。三個意識形態帶來的「種族思想」和「官僚統治」架構,動搖啟蒙思想和人權原則,最終導致無可挽回的後果。在《平凡的邪惡》中,鄂蘭描述的是冷漠、放棄思考的官僚,在極權政體和以「唯一真理」的型態存在的國家意識形態之下順從。


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鄂蘭描寫的是熱辣的、激進的、有正面意願要成為惡人或作惡的那種邪惡(元首之惡);而在《平凡的邪惡》中,探討的則是聽命的、被動的、側面的、蓋個章把人送上火車而引以為傲、鏟完集中營焚化爐中由人類遺骸構成的爐灰後拍拍衣服回家抱小孩的、體系中的工作者的那種邪惡(官僚之惡); 而這兩者之間的連結,是被視為「政治美德」的服從。畢竟沒有大規模的服從,元首什麼都不會是。

(可接續《獨裁統治下的個人責任》與《責任與判斷》)

行動與人的條件

在馬克思用「勞動(馬克思脈絡)」來定義人的「人類性」時,他同時挑戰了基督政治思想體系理被奉為最高價值的「理性」; 而源自於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西方政治思想傳統基本上也已達到發展終點。

在鄂蘭的《人的條件》中,她試圖將「沈思生命」與「活動生命」分離,並將「活動生命」分成三種別:勞動、工作、與行動; 她把活動生命的最高境界設定在「行動」之上,並批判自希臘至中古基督教哲學傳統所奉行的「沈思生活」標準。

鄂蘭描寫,雖然人類確實有潛力能夠成為比純粹的動物性更高等的動物,不過仍是肉身之軀,仍有動物性、生物性的需求必須被滿足; 而滿足這些需求的行為,被分類為「勞動」。勞動是個人的、生理的、為了生存而必須的; 最重要的,勞動是一種「無關世間」的行為; 勞動所滿足的,終究不會超出肉體的範圍。在無法分享的同時,由於勞動是不隱含對未來的想像的,勞動也是不自由的和孤寂的。吃飯、上班、搭電車通勤、睡覺、去西友買食物都是屬於勞動:人類為了生存,而非生活,所做的動作(動物人)。

與前面兩者不同,最上層的「行動」,必定是社會性的,也是定義人類的最重要的條件:若是若是過著沒有行動和言說的生活,那基本上是等於死了。因為那再也不是生活在人群之中、不是生活在世界裡。人們利用行動和說話把自己嵌進人類世界,並建造自己是「誰」、自己的本質與主體。生活在地上的人們必定有著多元性、有著不一樣的歷史和識別;而人類作為唯一會以個體的姿態「死去」的、唯一有有歷史的物種,創造了這樣的世界後,人們在共同的集體生活追求為後人所記憶。(建造物質文明中的文明的政治人)

行動關乎人類尊嚴和集體的記憶,在這個層次裡,人們追求的是「不朽」的概念。(在這邊可以呼應鄂蘭的博士論文,其使用了大量的篇幅在描述鄰人的愛這個概念,尤其在第三部份:社會生活,使用了聖奧古斯汀的學說討論鄰人的愛的來源。這是鄂蘭對人的意義的深刻反省的軌跡,也在之後大大地影響了鄂蘭的思想。)而在極權主義之下,像艾希曼這樣的官僚與世界之間的隔閡,導致它失去了共識和世界觀,也失去了和自己的對話。

歷史哲學與記憶

把眼光放回東亞,我們自己和身邊的土地上並不是沒有血跡:赤色高棉、韓國光州民主化運動事件、台灣二二八大屠殺以及白色恐怖、甚至是六四天安門大屠殺;在這樣的情境下,我們要如何把轉型正義的行動放在鄂蘭的思想體系中?

在《歷史哲學論綱》的命題十四中,班雅明說:「歷史是一結構的主體,這結構不是坐落於同質、空洞的時間中,而是坐落於由當下所充盈的時間中。」唯有把過去帶到當下,結合當前經驗,「過去」才真正具有「歷史意義」。在班雅明來說,歷史意義是否深刻,不在於過去發生了什麼、發生了多少事件,而是此時此刻能容納多少過去的影像。而從前述《人的條件》中「共同的史觀」的概念出發,接續班雅明的說法:「逝者與活人之間有一個祕密協議,如同之前的世世代代,我們在塵世的期待之中到來,也被賦予了微弱的彌賽亞力量——這力量的認領權屬於過去,想解決這種託付,代價也不低!」我們承擔著或多或少的歷史委託和期待,被預期著去完成一些前人留下來的囑記和託付,成為死者的彌賽亞。

與記憶共生的行動

不管是選擇將各種史觀並陳、碰撞,或是將過去的威權遺毒徹底清除,一個民主社會轉身面對過去的壓迫和記憶,無可避免的是一個道德問題。
一般而言,轉型正義的任務在於「國家透過司法或非司法機制處理過去大規模人權侵害的遺緒。透過追究責任與對受害者的復原,提供對受害者權利的承認,促進公民之間的信任,並強化民主法治。」常見作為包含司法審判、特赦、補償、建紀念館等等,但這些作為的目標仍不出追求真相、正義與咎責。

從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出版的《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中我們可看出,在轉型正義的三個主要任務:「處置加害者、賠償受害者以及歷史記憶的保存」之中,中華民國政府的轉型正義工作只有著力在賠(補)償受害者上。吳乃德認為:「這項工作畢竟最沒有爭議,也最為容易。因為它用的是國家預算,而且不會造成任何人的不愉快,所有人都無須反省。可是即使如此,當時的國家領導人對於賠償受害者,仍然勉強、被動,甚至有意阻擾」。

臺灣社會對於轉型正義和過去威權統治的歷史的關心明顯強度不足。國民黨政府不但未受處置,甚至有機會在21世紀完全執政。而執政的國民黨政府之所以聲勢衰敗,也並非臺灣社會從歷史中反省與批判它過去迫害人權的紀錄,而是它低落的執政能力所致。

在鄂蘭的行為分類裡,我們可以怎麼了解和定位遺忘和記憶?
在《人的條件》中,鄂蘭的最後一個籲求,是希望人們可以回歸城邦的政治模式,在作為真正的政治動物的同時,透過「原諒過去」和「承諾未來」兩種行動,在時間軸上前進,並建立機制,已讓共用史觀的共同體得以自覺共同命運。換而言之,鄂蘭認為政治行動只有一種形態:政治的關鍵與意義是為了創造,是發揮蘊藏在人的本質之中的創造奇蹟的能力。

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能不能說「遺忘」是工作(製造),而「記憶」則是行動?
遺忘就如同拆屋一樣,隨著時間演進,我們跟過去的連結會自然地衰變; 就跟房子總有一天會拆完一樣,遺忘是有線性時間性的、按照計畫進行著的勞動。而若我們不選擇記憶,總有一天我們會失去歷史。

記憶則是一條新的道路,是新創、是建設、是行動,也是真正的政治。我們在新建造完成的民主社會中比較彼此的歷史、用語彙跟修辭將社會填入自己的脈絡,我們理解、反省、道歉,一個共同的社會試圖在不同的過去上建造一個共同的未來:人們憑藉著集體的力量跨越過去巨大的、不可彌補的錯誤,承諾並認知這種錯誤不會再發生。

政治行動

時已當選的準總統蔡英文女士(本場次日期為2016/5/20),在今年二二八紀念日時的演說重提承諾:「一定會結束歷史的錯誤,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自由民主的地方。」,並再度確立上任後推動「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設立。今年而月上任的新國會,也以轉型正義為名,同時在國會推動追討黨產、檢討國父遺像問題、質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追求原住民歷史正義、設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等等動作:轉型正義似乎變成台灣未來最重要的議題之一。

民進黨的完全執政,似乎顯示推動轉型正義的阻力將變得不再巨大。
比較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的轉型正義立法動作,我們可以看出:
民進黨對於統治失當時期的追認指「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八十年四月三十日止之時期。」,針對中華民國當局的威權歷史,較接近傳統之轉型正義檢討範圍。
而時代力量版的則是追認至「一六二四年以後至本法施行前台灣及離島之政權。」,涵蓋台灣島的整個歷史時代,強調原住民權益,並自創「歷史正義」一詞。

小組討論



0 件のコメント:

コメントを投稿